一、教科研处由主任、学校分配承担教育科研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组成,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科研管理工作。
二、具体负责课题研究管理工作,通过研究取得成果、解决问题,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三、积极组织教师及有关人员撰写教科研论文,做好各类论文参赛及评审工作,搞好教科研成果推广工作,努力为全校教师投身教科研工作服务。
四、搞好校本培训,组织教师进行教科研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及培训,搞好教育教学反思交流活动。
五、参与研究学校课程教材改革方案和校本课程的开发,负责研究性学习的管理,并指导全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与推广。
六、与学校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研究与改革,争取各部门对教科研处工作的大力支持。
七、及时、有效地收集和介绍各方的教科研信息和成果,为校长的教科研决策提供咨询,为教师的教科研活动提供依据。
八、做好每学期一次的学生评教工作,为学校领导提供准确、客观的评教数据和学生评价,并及时对全体教师进行反馈。
九、做好校报编辑出版发行和新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