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由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综合职能机构,负责全校教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拟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做好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征订和管理工作。
二、拟定和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制定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下达教学任务;组织各系部、各教研组制定各专业、各教研组的实施性课程标准、课程纲要和教学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教学质量评估和考核,提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办法。
三、编制校历,编排全校授课表;组织和安排全校性公开课、教研活动和大型竞赛活动;负责临时调课工作。
四、负责学生学业考试的试卷组织、审查、印刷和考场安排及考试质量分析,做好学生成绩管理和教学方面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考、高考、自学考试等大型考试的考务工作。
五、负责教学统计报表,计算教师工作量和绩效工资;参与招生、入学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六、收集整理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种资料,做好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成绩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七、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和教风学风建设;参与做好对教师的业务考核。
八、负责实施学分制;统筹安排全校选修活动课。
九、做好全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和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