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学规律及相关制度和教务处的职责范围,主持教务处的日常教务行政工作,确定处室内人选,负责检查考核处室内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
二、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拟订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研究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并提出教学改革方面的意见,做校领导参谋;拟定教务处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编写学期学年教务工作总结。
三、负责协调或指导教学系部、教研组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协同教学系部、教研组制定并审查教学计划和课程纲要(包括独立进行的实践性课程纲要),审定重大的教学变动,并提出规律性的指导意见。
四、负责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质量分析和检(抽)查教师平时的教学情况(听课记录、教案、学生作业、教学进度、课堂教学、学生成绩等),及时掌握教学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负责组织全校性的教学经验交流与推广。
五、负责审查、审批全校的任课教师聘任、教学工作量、课时酬金数额和其他直接为教学服务的开支项目。
六、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组织与实施全校性的教学管理改革活动,参与拟定全校教师培训计划,参与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
七、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