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教育质量的大事。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教育和管理的基层的组织,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管理者、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联系各科教师的纽带;是沟通学校、家庭、社会的桥梁;是学生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为了使我校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第二条 具备良好的师德素质,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信仰,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相应的理论水平和管理工作艺术。
第三条 具备良好的品格,能以高尚健全的人格,乐观进取的精神感召学生,能以真诚的爱心、勤奋踏实的工作态度陶冶学生,能用公正严明的纪律规范约束学生,能以榜样表率和言传身教培养学生。
第四条 思想工作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处理事务公正严明,主持正义,善恶分明,原则性强。
第五条 具有一年以上学校工作经历,熟悉本校工作环境,了解班主任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能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六条 未受到其他部门或学校处分,能够接受政教处工作指导,身体健康的教学人员和行政人员。
第三章 班主任职责
第七条 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学生热爱祖国,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学生一日常规》,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要善于运用活动载体,精心设计,增强活动的目的性,提高教育含量,寓教于活动之中,通过各项活动让学生增加情感体验,内化道德认识,锻炼道德意志,强化道德行为。
第八条 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预防违法犯罪和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的影响,文明上网,远离网吧、歌舞厅等场所;结合不同季节学校安全的重点工作和学生在校内外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从交通、饮食、防火、防盗、防暴力、防毒品、防台风、雷电、泥石流、地震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常识教育;配合学校开展紧急疏散演练,指导学生逃生自救;节假日、寒暑假前召开主题班会,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九条 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负责联系和组织任课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会同各科教师引导、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业成绩。
第十条 教育、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实践、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等有益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并做好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一条 协助学校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校内群体活动和运动竞赛并进行相关的运动安全教育,支持、鼓励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预防运动创伤。
第十二条 做好学生品德评定和有关奖惩工作。依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组织班级任课教师和学生在学期末、学年末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填写《学分制手册》。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整理成长记录袋,开展班级评优工作,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三条 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组织、指导班委会和本班的共青团工作,组织召开班会、团会,实施班级各项教育活动。注重选拔、培养班级学生干部,建立班干部选用标准与机制,指导学生干部管理班级的策略与方法,使班级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班委会必须设立安全委员,负责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抓好班级建设,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明确班级建设目标,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和安全公约,努力把班级建设成为文明守纪、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明确学生请销假批准权限、程序及要求,认真执行《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郑州十中学生请假制度》。随时掌握班级学生到校、在校情况,早读、上午课间操、下午预备、下午自习课等时段,要到班级掌握学生出缺席情况,了解学生学习、活动情况,并进行相应的组织、指导和教育。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去向不明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政教处并与家长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第十四条 开展班级文化建设,发挥环境育人功效。利用班徽、班训、班歌等形式打造班级的特色文化,增强班级的团结和凝聚力;精心设计、布置班级环境,注重班级活动的教育性。
第十五条 民主施教,让学生做班级的主人。引导学生自主教育,关注学生个性特长,为学生创设自主发展的空间,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评价的能力,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交往、学会生存,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第十六条 组建班级家长委员会,与家长建立畅通的联络网。积极与家长沟通,倾听家长对班级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共同研究对学生的教育问题,增强班级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协调性;结合学校要求,制定家长会方案,开好每次家长会;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做好家访记录,帮助、指导家长对子女的教育,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支持、配合班级工作,共同实施对学生的教育。
第十七条 全面深入了解学生,尊重热爱每一个学生。深入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学习基础、思想倾向、兴趣爱好及特长等情况,对班级学生家庭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学生的行为和心理,掌握班级思想工作的主动权。要建立班级学生、个别生、待进生学生档案,联合任课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并做好记录。对特殊体质(如心脏病等急、慢性病)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医务室、体育组;如班级内出现传染性疾病(如风疹、水痘、腮腺炎、肺结核等),立即报告学校政教处和校医室。
第十八条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提高自身师德素养。做到关爱学生,不索贿、不收礼、不乱收费、不体罚、不讽刺挖苦学生,建立健康、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十九条 学习现代学校班级管理理论,不断提高班主任专业素质和班级建设管理的理论、实践和创新能力。勤学习,勤总结,勤反思,积极参加各级德育和班主任研讨交流活动,每学年撰写班级教育管理经验、反思、案例、论文。
第二十条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和要求,自觉和学校教育和要求保持一致,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班主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对班主任管理、学生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向党、团组织如实反映学生表现情况,向团委、政教处推荐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二条 负责处理本班学生思想、学习、纪律、卫生及学风、班风、考风等日常工作,有权向团委、政教处建议撤回本班的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三条 负责班级组织建设工作,按程序任命和撤换本班班委和按《团章》进行换届改选团支部成员,制定和实施适合本班的班级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褒奖本班优秀学生,教育、批评、建议处分本班违纪学生。
第二十五条 签阅本班学生病事假条,批准学生三天以内事假。
第二十六条 负责本班学生的评先工作。
第二十七条 参与解决有关本班学生一切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 班主任的管理、考核、评比
第二十八条 政教处负责班主任的管理、考核、评比工作。
第二十九条 班主任实行聘任制,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聘任期满要写出任期工作总结。所在系部、年级和政教处做出评价,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任用、晋升职称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条 班主任聘任由年级、系部提出初步方案,政教处审核,报校务会批准。
第三十一条 政教处建立班主任考核档案,举办班主任岗前培训,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
第三十二条 班主任日常管理和考核主要由政教处负责,按照《班主任考核办法》和《班级量化考核办法》进行日考核,月小结、学期总结、学年评比,每学期评选出校级先进班集体,市级文明班级从校级先进班集体产生。
第六章 班主任的配备与待遇
第三十三条 一个教学班一般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三十四条 班主任费按照《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发放。
第七章 班主任的奖惩
第三十五条 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外出进修中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或不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者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予以批评,调离班主任岗位。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学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