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的招生工作正常地进行,保证生源的质量和数量,特别制定以下的管理制度:
1. 认真学习招生工作文件,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办法。
2. 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录取每个新生,确保对学校和学生负责。
3. 针对当地招生实际情况,认真宣传学校在招生方面的优势。
4. 服从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加强团结,互相配合,履行职责,提高效率,不延误工作。
5. 对来校考察的家长和学生,要热情、耐心。
6. 处室内每个成员都要对自己的职责负责,认真做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 录取管理制度
1.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市相关部门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工作实行责任制管理,严格按招生政策、原则、程序开展工作。
2. 录取工作实行“八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报名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信息录取结果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纪事件处理结果公开、招生收费公开和招生纪律公开。
3. 不得避开省、市相关部门录取考生。录取考生要与新生电子注册挂钩,未经省相关部门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电子注册。
4. 在录取工作中要对招生来源计划进行严格管理,未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
5.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
6. 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组织参与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