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 关于加强招生工作纪律的规定

2022
04/26
16:17
责编:李俊豪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计划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事关考生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涉及到千家万户,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完善招生管理制度,现就加强我校招生工作纪律作如下规定:

1. 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熟悉招生政策、规定,严禁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2. 根据省、市有关编制、核对招生计划的文件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报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4. 印制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文字精炼。

5. 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对当年有子女或亲属参加中考者不予选聘,应实行回避。对选聘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进行培训,不参加培训者,不得参加招生录取工作。

6. 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增减招生人数,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7.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录取工作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要认真审阅考生档案,细致准确地做好录取过程中的每项工作,严把录取关、质量关。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严禁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违规录取等徇私舞弊行为。

8. 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招生规则和纪律。在录取工作中,因违反招生纪律或因失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 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借招生之机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接受考生及亲属的宴请,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0. 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1. 招生工作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查处。

12. 全校教职工要关心、支持招生工作。招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到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做好招生工作需要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支持与配合,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自觉维护招生纪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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