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学校与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增强学校的社会影响力,规范学校新闻发布工作,保证学校新闻、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有关的新闻发布。
二、 发布内容
1. 学校适合于向社会发布的的重要决策、通知、公告等。
2. 学校的教学、科研、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要活动和成果。
3. 学校师生的优秀事迹和先进典型。
4. 学校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
5. 其他适合向社会发布的重要信息。
三、 发布程序
1. 学校各部门、各年级、各系部在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合规的基础上,及时将需要发布的新闻和信息等报送至学校新闻中心。
2. 学校新闻中心对报送的新闻和信息按照流程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的新闻和信息由学校新闻中心统一发布,发布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四、 发布要求
1. 新闻和信息的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事实、编造虚假信息。
2. 新闻和信息的发布应及时、快速,不得拖延或隐瞒。
3. 新闻和信息的发布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师生个人隐私。
4. 新闻和信息的发布应尊重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无故不得拒绝或限制发布。
五、 监督管理
1. 学校校办负责对学校新闻发布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新闻发布的规范和有序。
2. 学校各部门、各年级、各系部应积极配合学校新闻中心的工作,及时报送新闻和信息。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使违规具体情节严肃处理。
六、 附则
1. 对于重要的新闻和信息,学校应及时组织媒体采访和报道。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校务会负责解释。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