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师评优评先工作过程,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体系,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从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学校教师评优评先工作推荐程序如下:
一、 个人申报
根据评优评先文件,对照自己的相应条件,符合条件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个人登记申报。
二、 材料展示
按照评优评先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当年职称申报人员的材料要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展示,并要求有专人负责,以供全体教工了解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业绩。
三、 个人述职及民主测评
材料展示程序之后,要召开全体教工大会,申报人员逐一述职。述职要求简明扼要,不超过3分钟。待所有申报人员述职完毕之后,发放《民主测评表》,全体教工对职称申报人员进行投票测评。会后由工作人员对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排序。
四、 评优评先工作小组综合评议考核
由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组成评审组,通过评议、测评打分、投票等方式对已确定拟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结合民主测评的结果,形成最终的推荐顺序。
五、 公示
对以上各项测评及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公示后按照名额及推荐顺序的先后最终确定上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