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亲爱的学生朋友们:
学生资助工作是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关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保民生、暖民心的长期工程。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我市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脱贫享受政策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等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使你们充分了解有关资助政策,我校汇编了高中资助政策,希望你们有所了解,如果需要可以按要求申请资助。
高中资助政策简介
高中资助包括:高中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此项资助;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民政部认定的低保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中国残联认定的残疾学生等重点人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普通高校家庭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学校资助等。
一、 高中国家助学金
1、 政策依据
《郑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财办教[2011]2号)和《郑州市教育局结算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郑教结资〔2021〕53号)。
2、 资助范围
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或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3、 申请条件
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监测对象中的“风险未消除户”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政策家庭的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4、 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生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为:郑州市低保家庭学生每年3000元,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及低收入家庭学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其他贫困家庭学生由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选择每年1000元或每年2000元。
5、 资助比例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6.67%。
二、 普通高中免除学费、住宿费
(一)免学费、住宿费对象
免学费、住宿费对象为普通高中脱贫享受政策、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二)免学费、住宿费标准
1. 免学杂费
市直属学校及区属学校每人200元/学期;县(市)学校每人150元/学期。如实际收费低于免学杂费标准,按实际收费免除。
2. 免住宿费
郑州市所有学校均为每人200元/学期。如实际收费低于免住宿费标准,按实际收费免除。
三、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金用途、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入学资助项目资金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严禁擅自调整资助标准。资助对象:国家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民政部认定的低保学生和特困供养学生,中国残联认定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六类重点人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其他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四、 学生提出申请
1.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郑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1)、《普高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表》(附件1-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所有提出申请的学生均需提供基本材料: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复印件);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由相关认定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证件或学生本人申请书。。(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
五、 审核认定及公示
学校各级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将进行评审和认定,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标准,认定后按程序将给予资助。并在校内公示认定结果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
六、 发放资助金
将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标准经上级部门审定批复后录入国家资助系统,通过河南省惠民一卡通系统发放国家资助金至学生本人的社保卡银行账号,普高四类特困生免学费、住宿费通过郑州市财政局内网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郑州银行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