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通知地址:http://www.haedu.gov.cn/2016/03/10/1457588484382.html
根据省教科所安排,郑州市教科所代收市直学校以及下属县市区的评审材料。成果材料的详细内容请按照上述转发通知要求。与此有关的详细问题,请联系省教科所负责老师:郭郑州,王连照 电话:65838010
为使工作条理化,郑州市教科所现把提交材料的注意事项列出:
一、每个单位(市直学校或者县市区)务必一次性提交材料,不接受老师个人申报;
二、每个单位提交的电子材料为:
附件1《成果申报评审表》、成果报告电子稿(必须为word格式)、汇总表
1.每个成果命名方式为:单位+申报人命名,例如:“44中-张三丰
或“金水区文化路三小-刘芙蓉”。
2. 将每个成果的命名再排序,最终成果文件夹命名方式如下:
1-44中-张三丰
2-44中-王二小
3-44中-郭靖
3.每个单位必须制作一份汇总表(只有一份材料也要做),汇总表务必使用excel表格,格式如下, 汇总表的成果顺序和纸质材料的排列顺序必须一致。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类型 |
申报人 |
成员1 |
成员2 |
成员3 |
成员4 |
成员5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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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单位的上述电子材料(每个成果 + 汇总表)一起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
电子材料发到:zzsjks301@sina.com ,邮件主题为:省教科所-成果-单位名
如:省教科所-成果-金水区
省教科所-成果-44中
三、每个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的前后排列顺序同上述电子材料的排列顺序一致;
材料上报时间:2016年4月12日(周二)、13日(周三)两天,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请务必在此时间段提交材料,逾期不候!
联系人:王旸 电话:6788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