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范典)近日,国务院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这意味着,中小学教师当中也可以评上和大学教授一样的职称。
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还将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同时还将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实际上,改革试点早已经开始。2009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在陕西省宝鸡市、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2013年,湖南省在株洲市和常德市开始试点,次年2月,两地选出了首批19位拥有正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 对于这些拥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公众给他们的一个称号是“中小学教授”。在此之前,湖南小学教师的职称中级就到顶,中学教师则是副高级到顶。
“按照规定,学校的管理人员如果想评选正高级职称,那么他之前的教学工作量不能够少于一线教师的三分之一。”株洲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科长王强说,除了教研员之外,管理人员想评定正高级职称也必须参与教学。在湖南省教育厅最终公示的材料里,几位入选的学校管理人员均有一线教学任务。
“原来中小学是两个独立的职称评价体系,中学教师至副高级到顶,小学教师至中级到顶。”株洲市教育局教师科副科长杨柳说,在以往的职称评价体系里,一位教师在30多岁评上副高级职称后就缺乏了更多激励,可能脱离一线教育。
株洲市二中的纪委书记黄国雄在1996年就已经评上副高级职称,在19人之中属于较早获得这一资历的,32岁就碰上了职业发展的天花板,保持“副高级”职称长达17年之久,甚至比他之前参加工作的时间还要长。在新的政策下,如果教师想更进一步,就必须有一线教学经历,在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张大伟看来,这实际上给了一线教师前进的动力,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教师而言,新的政策打通了他们上升的渠道。获得正高级职称后,株洲市四中历史老师汪瀛的职称从以前专业技术岗位的五级上升至四级,株洲市人社局工资科的卜梓说,株洲市8位教师的职称发生变化后,人社局已经相应地调整了他们的工资。从五级上升至四级,就意味着岗位工资从每月1180元调整为14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