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2
01/30
09:46
责编:李俊豪

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地方高校:

2022 年春节即将来临,作为郑州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实施的第三年,为巩固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实施,全面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就我市教育系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或调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禁 放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 制定详细计划,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实际,制定详细的禁放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全面覆盖。通过悬挂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标语横幅、张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利 用 LED 电子屏、宣传栏滚动播放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口号等形式,营造出浓厚的禁放宣传氛围;通过组织召开主题班会、绘制手抄报等形式,将生态文明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与禁燃禁放教育相结合,确保学生深入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与危害;通过校讯通、自媒体平台、家校微信群等渠道,进一步开展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共同遵守《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履行好监护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系统辐射带动作用,为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奠定坚实基础。

三、 严格落实责任,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特别是除夕、春节、元宵节重点时段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发现校园周边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各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及 落实情况,以电子档形式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前报送至郑州市教育局安保处邮箱(anbaochu037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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