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
为加强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课题实施效率和成果质量,根据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立项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结项及成果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扣我市教育“加强宏观规划、突出内涵建设、提升发展能力”工作思路,以推进各类教育内涵发展为目标,以校本研究为主要形式,进一步规范立项课题管理程序,提升课题研究水平和成果效益,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实践服务。
二、申报范围
(一)在市教科所立项的2014-2015学年市级重点课题(包括经费支持与经费自筹两类)和一般课题,须申请结项及申报成果。
(二)2014-2015学年滚动重点课题,须申请结项及申报成果。
(三)其他市教科所立项专项课题不参加此次结项及成果评审,将另行安排。
(四)2014年以前在市教科所立项却未正常结项的各类课题,视为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项目,市教科所不再受理其结项申请。
(五)非市教科所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不参加本次成果评审。
(六)研究成果是否参加过其它评审活动不受限制。
三、评审条件
(一)课题结项条件
1. 课题按立项计划完成研究任务,能清晰反映研究重点、过程和方法。
2. 结项成果与立项申报内容相一致,或在其中的某一方面形成整体性较强的研究成果。
3. 研究成果反映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具备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体现一定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4. 结项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特别是主持人信息与立项申请相一致。
(二)成果评审条件
1. 研究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 能发现别人没有发现或没有涉及的新问题,或能从新的视角以及采用新的方法分析问题,提出具有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新观点、新方法、新结论。
3. 能体现教育教学规律,关注并切实解决真实存在的教育教学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能够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有助于形成教育教学特色。
4. 学风端正,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证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四、初评工作
(一)申报成果须经过单位初评。县(市、区)的初评工作由各县(市、区)教科室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的初评工作由本学校组织实施。
(二)各初评单位要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着重审查申报者研究工作与教育教学实际工作的结合程度。也可以采取网络检索、校内公示等措施,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现象。
(三)未经单位初评,由个人报送的课题结项申请或成果申报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办法
(一)课题结项申请和成果申报必需报送纸质材料并通过网络申报。
1.网上申报平台的网址及基本使用方法和去年相同,但软件系统会进行部分升级。软件升级计划于5月中旬完成,届时将及时更新补充使用说明。(请关注郑州教育信息网教科所网页“教科研通知”),在升级完成前请勿进行网上申报。
2.按要求填写报送《郑州市教育科研课题结项及成果评审申报书》纸质材料(见附件),一式二份,用A4纸张打印。
3.研究报告等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用A4纸张打印。每项申报成果还需要提供全文word格式电子文档,文档以成果名称命名,并上传至网上申报平台,用于学术行为不端检测。
4.由网络申报平台生成电子汇总表(每个单位申报的纸质材料的排序必需和该汇总表保持一致,否则将导致此单位的材料分组错误,无法参加评审),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5.申报材料中除《课题结项及成果评审申报书》外均不退回,相关证书、期刊发表稿件等请提交复印件,自留原件。
(二)网上申报数据将直接用于结项、获奖名册和证书的打印,各单位申报前须认真核对。
(三)各初评单位须将申报的纸质材料分成两组(各一式一份),在《课题结项及成果评审申报书》及申报成果材料封面左上角标注“序号”,并分别按“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打捆(每项《申报书》及申报成果材料摆放一起),“序号”顺序须与汇总表顺序一致。
(四)申报时间:
六、评审程序
本次评审工作有“结项鉴定”和“成果评审”两个环节。
评审程序分“网上查新”和“专家评审”两个阶段。“网上查新”将通过中国知网(CNKI)文献数据库和学术不端检测平台进行全文检索,文献重复率超过30%将视为抄袭或剽窃等学术不端项目,予以淘汰;之后再进入“专家评审”阶段,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封闭评审。评审结果由市评审办公室进行审定。
结项课题和获奖成果全文将上传网络以供查询,作者文责自负。
七、颁发证书
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颁发“郑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并对优秀研究成果颁发“郑州市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附件:郑州市教育科研课题结项及成果评审申报书
(联系人:李萍 彭援援 联系电话:6788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