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12
06/16
00:00

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

2012-2013学年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2010]3号)和《行业指导意见》、郑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2013学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和聘任,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一)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我单位编制118人,领导职数4人(正、副职数各2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内设9个科室。现实有人员118人,空编0人。根据核准的我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118个。

 ()本单位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4名(兼职),占岗位总量的3.4%;专业技术岗位110名,占岗位总量的93.2%;工勤技能岗位8名,占岗位总量的6.8%。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

管理人员4名(正、副校级职数各2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 : 47.6 : 18.1 ,分别设置高级岗位36个,中级岗位50个,初级岗位19个。

2.五、六、七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6.7 : 30.5 : 52.8;设置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1个,七级岗位19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040:30,设置八级岗位15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之间的比例为68.415.815.8,设置十一级岗位1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3个;其中辅系列岗位3个,辅系列岗位等级为十一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设置技术工岗位8个,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6.8%。其中,技师2名,高级工6名。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三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连续三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2.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三、四级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六、七级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两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九级职员岗位,须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在十级职员岗位任职满三年、四年以上人员;十级职员岗位,须中专和大专毕业见习期满。

3.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国家、省和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必须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连续三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4)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分别是国家、省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分别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5)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市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任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我市科学技术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并创造出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②市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市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③其他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业内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二)岗位任职竞聘条件

.竞聘量化分值

1.教龄年限,满一年为0.5分。

2.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满一年为1分。

3.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以来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满一年为1分。

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以来年度考核,获得一次优秀为1分。

5.下乡支教,满一年为1分。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以来校级、中层、年级长、教研组长

1)兼任班主任,满一年均在班主任加分的基础上加0.3分(即1+0.3=1.3分)。

2)若没有担任班主任,满一年分别相应为1分、0.8分、0.5分、0.3分。

.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教职员工根据基本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由个人向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岗位。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3.新进入人员(不含选拔任用人员)在试用期(一年)内,由单位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存在空岗的情况下,可聘其至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岗位。试用期满后,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条件和岗位竞聘条件,参加聘任。

4.明显违反师德师风或出现重大工作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5. 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条件和岗位竞聘条件参加聘任,如果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数不足,按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积分排名,聘其至下一专业技术职务相应岗位。

五、岗位聘用

(一)学校将以学年为基础,每年6月底7月初调整岗位聘任(包括计算积分、教职工竞争上岗、填写相关表格、进行聘用)。

(二)对超过核准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三)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四)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过上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五)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实施步骤

(一)岗位聘用程序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公布学校各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

3、教职工申报

4、审核教职工申报条件

5、确定教职工岗位等级

6、学校公示教职工的积分及排名情况(一周),无异议的教职工签字确认。

7、对积分及排名情况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要求,由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相关情况,给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8、公示全校各岗位的聘任名单。

9、签订聘用合同。

(二)首次岗位聘任工作的实施步骤

我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2831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61630,制定完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代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由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

271731,公布学校各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组织符合任职和竞聘条件的教职工报名;公示教职工的积分及排名情况,并进行复议;竞争上岗;公示各岗位的聘任名单;教职工填写岗位说明书;签订聘用合同。

381831, 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市教育局审核、核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下达《郑州市事业单位聘用认定通知书》《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认定通知书》。

4.待主管部门和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后,从下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七、组织领导

(一)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韦艳春

副组长:王东军、韩洁、王宏亮

  员:宋歌、赵志强、刘怀玉、刘巧玲

下设工作小组。

岗位设置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朱建郑

成员:郑棣、教工代表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六月

    (联系人:赵志强    电话:66229812

 620

版权所有© 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  邮编:451464
电话:党政办公室 (0371)-61130909  招生就业处 (0371)-61130911  实训处 (0371)-61130921
国家信息产业部ICP备案:
豫ICP备2002263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