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间的意见

2015
11/03
00:00
作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长期以来,我省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教书育人,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随着我省现代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全省中等职业教育进入了提高质量、内涵发展阶段,强教必先强师,强师以德为先,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增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是中等职业教育的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职业教育的重任。教师的师德师风,直接影响着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风、学风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迫切要求,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涵,是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和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要深刻认识到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精神风貌,为培养适应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做出新的贡献。

二、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教师工作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全面增强广大教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师德素养和教书育人能力为中心,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培育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不断强化教师的教书育人职责,牢固树立教师的为人师表意识,造就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力行师德规范、具有深厚学识素养和精湛技术技能的高素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

(三)主要内容

1、 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水平,带动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使教师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言传身教影响和引领学生,帮助和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深入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职业教育理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把立德树人作为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深入研究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发挥学生特长,挖掘学生潜质,以人格魅力、学识魅力、职业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做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指导者和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3、 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注重自身专业发展,做终身学习的楷模;注重改革创新和团队合作意识,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和团队合作;努力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

4、 进一步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落实教师主体地位,为教师创造尊重、平等、民主、和谐的工作环境;关心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切实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帮助教师减轻心理负担,提高教师自我心理调适能力,促进教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健康的心理状态。

5、 进一步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引领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要求。积极树立教师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文明从教、自尊自律的意识和风气。

三、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

1、 健全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师风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在核心,将师德教育纳入省和省辖市组织的教师全员轮训、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等教师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认真抓实抓好。

2、 健全师德师风常规教育和学习制度。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组织教师学习和履行《河南省教师誓词(试行)》,加强教师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教师的师德师风意识和从业道德责任,引导教师树立立德树人的职业理想。同时,要加强对兼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将兼职教师纳入到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范畴,根据兼职教师的实际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工作。

3、 创新师德师风教育形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教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通过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案例评析、企业实践、警示教育、业务自传、校本研修等,突出师德师风教育的时代感、针对性和实效性,讲求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

4、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在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开展“寻找最美中职教师”、“师德师风先进中职校创建”、“师德征文”、“师德演讲比赛”、“师德主题报告会”等活动,发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展示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者无私奉献、甘为人梯的风采。

(二)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激励机制

1、 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首要条件,树立一批师德楷模,培养一批师德典型,形成师德榜样队伍,加强正面激励,推动教师形成重德修德的良好风气。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在教师节、职业教育宣传周、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等活动中,要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师德标兵、文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师德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展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精神风貌,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社会中的影响和地位,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加强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

1、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制度,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含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思想和工作考核的核心内容,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等师德师风各方面的考评鉴定工作。

2、 科学运用师德师风考评结果。考核结果要记入教师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进修培训、奖励惩戒、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对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对师德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定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专任教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兼职教师不得再进行续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专任教师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四)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

1、 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事关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宣传、教育、考核、监督与惩治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保证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成立有学校领导、相关内设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制定和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实施本校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

2、 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建立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中等职业学校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教务、人事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要紧密配合,党员教师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合力。

3、 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对发生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追究当事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取消当事学校三年内各级各类表彰的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26日


作者:办公室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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