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引导地方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现就2020年校园足球外籍教师支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通过鼓励和支持地方引进优秀国际足球人才,学习借鉴国外青少年足球教学先进经验,带动和培训中小学体育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参与和指导学校组织教学、训练、竞赛等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足球活动,掌握足球运动技能,不断提升青少年校园足球教育教学质量。
二、支持办法
(一)支持数量。全国校足办协调世界足球强国足协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以下简称训练营)等单位各配备1名高水平外籍教师。
(二)支持经费及用途。经费由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扶持资金支持,根据训练营与足球外籍教师签订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年薪等费用进行一定额度的资助。资助经费每年不超过40万/人,主要用于外籍教师的税前薪酬、国际差旅、安全保险、招募引进服务费、适当的生活补贴和必要的疫情防控工作费用等。如由其他途径已获得相关资助的外籍教师再进行申报,资助经费将进行适当调整,不重复资助。资助经费按相关规定拨付到项目执行单位。各单位可根据合同或协议适当配套补助相关经费。
(三)支持方法。训练营可向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申请或自行引进外籍教师,签订合同或协议。教育部根据确认的合同或协议给予经费支持。
(四)支持周期。资助周期以学年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根据国家和属地政府防疫管理要求对外籍教师来华工作时间作适当调整。
三、申报条件
(一)外籍教师条件。外籍教师除具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22—55周岁;2.相当于我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原则上具有欧足联A级以上教练证或同类水平级别证书;4.3年以上青少年(15岁以下)足球教学培训经历;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对工作经验丰富的足球外籍教师申请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要求。汉语水平优异者优先考虑。上一年聘用的优秀外籍教师,可以在双方协商基础上续聘。
(二)申报单位条件。1.应为国家级“满天星”训练营;2.应具有一定外事管理经验和健全的聘用外国人管理制度。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写《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外籍教师支持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将申报材料逐级报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对申报训练营材料进行审核,特别是对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外籍教师条件、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等内容要严格把关。经审核同意后填写《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外籍教师支持项目推荐表》(附件2),向教育部进行推荐申报。
(三)综合复核。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复核,最终确定支持单位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报告;申报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备案可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二)手续办理。各地科技厅(委、局)要把校园足球外籍教师列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范围,为外籍教师来华积极创造条件,协助申报单位办理外籍教师来华工作许可手续等事宜。
(三)外教管理。校园足球外籍教师支持项目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申报单位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合理制订外籍教师在受资助期间的工作方案,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外籍教师的使用管理,加大项目的辐射面。
(四)调研考核。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为聘请外籍足球教师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服务单位,各地可向该协会提出申报需求。在项目实施期间,委托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参与外籍教师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情况的调研考核工作。外籍教师来华工作结束后,接受资助的单位应做好绩效考核和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教育部体卫艺司。
(五)疫情防控。训练营应根据国家和属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外籍教师申请、备案、来华、教学及训练等相关工作安排。外籍教师入境后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六)材料报送。2020年9月30日前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外籍教师支持项目申报书原件、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外籍教师支持项目推荐表原件、经费预算表原件(附件3)、足球外籍教师聘任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发票或事业单位往来收据原件各一份报送至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邮编100031),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chengcheng@ceaie.edu.cn。